陕西省地理信息产业协会

地信圈

产业要闻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产业要闻
陕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印发《陕西省测绘地理信息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产业协会 作者:陕西测绘地理信息局 发布于:2018/3/6 8:50:18 点击量:

陕测发〔2018〕21号

陕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印发《陕西省测绘地理信息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甲乙级测绘资质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省测绘地理信息工作实际,省局研究制定了《陕西省测绘地理信息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2018年2月24日

 

                             陕西省测绘地理信息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国测发〔2017〕14号)和《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陕西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陕发〔2017〕18号)精神,下最大力气抓质量提升,开创新时代陕西省测绘地理信息质量工作新局面,研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精神,落实《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工作部署和《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陕西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面质量监管的意见》工作内容和要求,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把“质量强测”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全面加强质量监管,着力提升测绘地理信息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快培育本省测绘地理信息品牌,以打造测绘强省为战略目标,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测绘保障和服务。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我省测绘地理信息产品和服务种类更加丰富,质量大幅提升,市场环境更加公平规范,行政管控更加科学合理,实现全省测绘地理信息事业由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的转变。

——供给质量明显提升。测绘地理信息产品不断丰富,优质工程项目不断涌现,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保障能力显著提高。

——过程质量控制持续加强。测绘地理信息单位质量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得到加强,全覆盖、全过程质量管理模式更加完善。

——质量监督管理不断强化。全面质量监管的长效机制不断健全,质量监管协同联动格局逐渐形成,质量奖惩力度不断加大。

——质量基础能力建设显著提高。测绘地理信息质检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升,装备和计量设备等质量基础设施持续升级。

二、全面提升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

(三)丰富测绘地理信息产品

进一步丰富基础测绘成果供给。以国家、省、市基础测绘“十三五”规划为指导,加快全省中、高分辨率影像获取和基础测绘成果更新,增加重点区域大比例尺基础测绘成果供给,积极推出新型基础测绘成果。(责任部门:基础测绘管理处)

进一步推进按需测绘。以政府、行业、社会公众对地理信息的需求为关注点,实施按需测绘,不断推出多种专题、多种类型、多种表现形式的地理信息产品。加强基础测绘成果社会化推广应用,引导测绘资质单位,开发提供满足多元化需求的地理信息产品。(责任部门:地理信息与地图处、基础测绘管理处)

鼓励地理信息产品创新。鼓励企业发展地理信息文化创意产业,开发以地图、实景影像、三维模型、室内全景等为媒介的旅游、科普、教育等新型文化产品,进一步丰富地理信息产品供给。(责任部门:科技与国际合作处、地理信息与地图处)

(四)打造优质工程项目

高质量服务省市经济建设。围绕美丽陕西、关中平原城市群、西咸一体化建设、西安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等重大发展战略,结合测绘地理信息“五大业务”布局,找准服务切入点,用优质测绘地理信息项目保障重大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责任部门:地理信息与地图处、基础测绘管理处)

打造高质量测绘工程。扎实推进陕西省北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系统建设、1:1万基础地理信息更新、应急三维地理信息指挥系统等重大工程建设,实施好地理国情监测、全球地理信息资源建设、1:5万基础地理信息更新等重大工程,打造优质测绘工程。(责任部门:基础测绘管理处、地理信息与地图处)

(五)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主动服务决策管理。结合主体功能区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重大战略,开展专题性的地理国情监测服务,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重大工程建设有序实施提供客观依据。统筹应急测绘资源,重点加强航空应急测绘、应急现场勘测、应急测绘资源共享等方面能力建设,提高极端情况下突发事件“第一时间”现场信息快速获取、分析、处理、服务和共享能力,全面提升应急测绘综合保障服务能力。(责任部门:地理信息与地图处、基础测绘管理处)

深化服务社会应用。推动智慧城市时空大数据与云平台建设,深化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成果应用服务水平;提升陕西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建设水平,提供网络化高精度地理信息服务;搭建陕西省北斗卫星时空信息综合服务平台,提供多层次多种类的导航定位服务。(责任部门:地理信息与地图处)

优化服务社会公众。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编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推进政务信息协同,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办事环节,提升行政效能。加快建设陕西省地理空间大数据中心,提升全省测绘地理信息资源的存储、整合、分析、服务能力。(责任部门:地理信息与地图处、法规与行业管理处)

三、推进质量全过程控制

(六)落实测绘资质单位质量主体责任

强化质量主体责任意识。按照“谁测绘谁负责、谁服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测绘资质单位的质量主体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质量与生产分管负责人、质量与生产人员均按照岗位承担相应的职责,并对所提供的测绘产品质量终身负责。(责任部门:技术质量监督处)

加强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督促测绘资质单位按照相关标准健全并落实质量管理体系。鼓励企事业单位设置“首席质量官”,加强质量风险分析,制定并实施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责任部门:技术质量监督处)

(七)加强关键环节的质量控制

加强技术设计。督促资质单位通过资料分析、测区踏勘、生产性试验、专家论证和设计评审等方式,提高技术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提升设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技术能力。(责任部门:基础测绘管理处)

强化培训考核。按照“全员覆盖、重点突出”的目标,组织开展多层次的技术质量培训与考核,确保参与项目的人员充分了解项目相关要求。加强对技术设计、质量检验等关键岗位人员的培训,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责任部门:基础测绘管理处、技术质量监督处)

加强过程控制。督促做好首件成果的验证与讲评,加强生产过程中的技术处理与统一。坚持质量重心下沉、关口前移,抓实过程检查和最终检查。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对使用的仪器设备和软件进行检定、校准和检测。坚持全流程的质量控制,确保整体质量受控。(责任部门:技术质量监督处)

(八)强化成果质量验收

进一步规范执行成果验收。在国家、省、市基础测绘项目及测绘地理信息专项中,规范执行“两级检查、一级验收”制度,项目成果必须经过测绘地理信息质检机构的质量检验。(责任部门:基础测绘管理处、技术质量监督处)

推进第三方监理和验收。对重大专项、工程中的测绘地理信息活动,推动开展第三方机构的监理和成果检查验收工作,并落实第三方机构的质量连带责任和用户的质量验收把关责任。(责任部门:技术质量监督处)

四、加强全面质量监督管理

(九)开展质量监督检查

加强质量监督检查。结合“双随机”执法检查,省、市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按要求开展年度质量监督检查。依法公布监管清单,规范检查行为,实施分级分类监管。重点对变形监测、地下管线测量、不动产测绘等关系人身财产安全、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测绘项目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提供满足要求的测绘成果,促进成果质量稳步提升。(责任部门:技术质量监督处)

强化监督检查结果应用。省、市年度质量监督检查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提供网络查询检索,并录入相应的信用平台。按需向测绘项目发包和招标单位提供测绘资质单位质量信用及相关信息,协助相关部门规范实施招投标。(责任部门:技术质量监督处、法规与行业管理处)

(十)加强质量统一监管

探索质量协同发展。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统一部署下,积极推进国家、省、市在质量技术资源、信息资源、人才资源、设备资源等方面共享,构建质量协同发展体系。开展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综合监管平台测绘质量管理试点,探索全省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管新格局。(责任部门:技术质量监督处、法规与行业管理处)

推动社会共同监督。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的质量管理要求,加强对相关行业部门重大工程中测绘活动的质量监督管理。设立测绘成果质量问题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完善质量问题受理、核查、处理、反馈机制。(责任部门:技术质量监督处)

(十一)健全质量奖惩机制

打造测绘质量品牌。加强质量信息收集、统计、分析、记录,建立资质单位质量信誉体系。指导监督学会、协会等组织在测绘科研、工程评奖中,加强对成果质量的考查分量。树立行业质量先进典型,给予表彰奖励,引领行业质量提升。(责任部门:技术质量监督处)

强化质量失信联合惩戒。依法严厉打击以降低质量为手段的恶意低价竞争,严厉打击弄虚作假、伪造测绘成果、伪造检验检测报告等行为,加大对质量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积极推进建立和实施质量“黑名单”“红名单”机制。(责任部门:技术质量监督处、法规与行业管理处)

五、加强质量创新与能力建设

(十二)增强测绘装备和软件研发应用能力

增强装备能力建设。积极支持提升质量管理和质量水平的相关装备、技术研发和应用能力建设。鼓励企事业单位引进、应用中高端地理信息技术装备,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卫星导航定位接收机、无人航摄仪、遥感信息处理系统、应急测绘服务平台等,提升我省测绘装备水平。(责任部门:基建装备处、科技与国际合作处)

促进软件研发应用。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测绘地理信息技术融合,研发新型地理信息业务平台、基于大数据挖掘的空间信息分析处理系统、基于云平台的卫星导航定位服务系统等,加快信息化质量控制与检验等专业化软件的研发,全面提升我省测绘地理信息服务保障能力和质量控制能力。(责任部门:科技与国际合作处)

(十三)积极推进标准升级和宣贯

加快标准制修订。用科学有效的标准引领工程、成果和服务质量提升。积极参与国家测绘生产技术、质量管理和成果质量检验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主导推动测绘地理信息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立项和编制,引导企业参与标准编制。(责任部门:科技与国际合作处)

丰富标准宣贯方式。加大标准推广应用力度,通过互联网实现测绘地理信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目录查询和文本浏览,提供形式多样的测绘标准咨询服务,指导帮助资质单位制定企业标准。(责任部门:科技与国际合作处)

(十四)创新质量控制推动技术攻关

加强质检与信息化深度融合。研发信息化质检业务系统;收集、统计、挖掘质检信息,分析质量隐患,前移质量控制关口,逐步实现质量在线监测、在线控制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创新“互联网+质量”模式,推进质量技术资源、信息资源、人才资源、设备设施向社会开放共享,开展一站式服务,为地理信息产业发展提供全面支持。(责任部门:技术质量监督处)

促进质量管控技术创新。整合产学研用平台优势,对于地理信息系统开发、数据库建设、地理国情统计分析等非测绘手段实施的测绘项目,以及新型测绘产品、新型测绘服务,探索更为便捷、高效的质量控制方式,设置合理适宜的质量控制节点、指标、流程,确保成果质量。(责任部门:科技与国际合作处)

(十五)加强质检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质检机构建设。保证必要的人员编制;重视专业检验人才培养,提升质检仪器装备水平,增强持续发展能力。确保质检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责任部门:人事处、基建装备处)

强化质检人员培训。将质量教育纳入从业人员日常培训教育,开展多种形式教育培训活动,树立全员质量意识。督促各级测绘资质单位配备足够的质检人员,加强质检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继续教育,确保满足质量管理和项目检验的要求。(责任部门:技术质量监督处)

推进质检专家库建设。建好用好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质检专家库,实施动态管理,在行业监管、项目评优、技术培训等方面发挥质检专家的作用,积极引导全行业创先争优。(责任部门:技术质量监督处)

(十六)做好测绘仪器检测工作

提升仪器检定能力。建立与陕西测绘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相适应的计量检测技术、标准计量装置,构建现代测绘仪器装备计量检测体系;加快建立新型测绘仪器装备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保证省内测绘量值的统一。加强测绘仪器检测人员培训考核,提高检定水平和服务能力。(责任部门:技术质量监督处)

加强仪检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测绘资质单位,依照相关法规标准按期送检测绘仪器,确保测绘活动中使用的测绘仪器经过有效检定。(责任部门:技术质量监督处)

六、保障措施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

党政负责人要将质量提升行动摆到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质量工作责任制,定期听取质量工作汇报,协调解决质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强化“质量强测”理念。将质量工作考核作为设区市、局属事业单位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责任部门:技术质量监督处、基础测绘管理处、法规与行业管理处)

(十八)推进质量法规体系建设

进一步加强《测绘法》《地图管理条例》《陕西省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以《陕西省测绘条例》修订为契机,研究相关法规和政策,积极推进测绘项目备案、财政投资测绘项目实施第三方检验等制度,建立较为完备的质量法规体系。依法依规处理质量问题,为质量提升提供法治基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责任部门:法规与行业管理处、技术质量监督处、地理信息与地图处)

(十九)加大经费投入力度

健全测绘地理信息质量发展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建立质量发展经费多元化筹措渠道,鼓励和引导资金投向质量创新、质量基础建设。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各级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要把质量工作经费纳入本部门预算;发包单位、测绘资质单位要把质量工作经费列入项目经费预算,保障质量工作有效开展。(责任部门:规划财务处)

(二十)加强质量文化宣传

大力宣传党和国家质量方针政策,将“热爱祖国、忠诚事业、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测绘精神与“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十九大质量精神内涵相结合,打造测绘质量文化。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质量文化宣传。塑造测绘质量形象,宣传测绘质量品牌,推动形成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开展测绘质量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标准规范等的汇编,在全行业进行宣贯和推广。(责任部门:局办公室、技术质量监督处)

七、实施步骤

(二十一)动员部署(2018年1月—5月)

1.2018年1月底前,结合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陕西省委省政府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制定我省测绘地理信质量提升工作方案。

2.2018年2月底前,省局各相关处室按照本工作方案责任分工,提出具体落实措施和工作进度。

3.2018年3月底前,全面动员部署我省测绘地理信息质量提升行动。

4.2018年5月底前,市级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按照省工作方案,制定本地区的具体工作计划,明确实施目标、责任分工、具体措施、时间安排。通过多种形式动员部署本地区质量提升行动。

(二十二)组织实施(2018年6月—2019年12月)

1.市级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省局各相关处室按工作方案部署开展质量提升工作,各甲乙级测绘资质单位按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本单位质量提升计划。省局将在每年6月、12月各组织开展一次质量提升行动检查,挖掘典型做法并积极推广,通报各地质量提升行动开展情况。

2.市级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要在省局检查前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质量提升行动情况自查工作。

(二十三)总结推广(2020年1月—6月)

1.市级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各甲乙级测绘资质单位、省局各相关处室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报送总结报告,省局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并提出持续提升质量工作的下一步安排。

2.省局对质量提升行动中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抄送: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陕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2018年2月24日印发

陕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印发《陕西省测绘地理信息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pdf